关于《庐山市城区路侧及人行道公共停车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区运营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庐山市城区路侧及人行道公共停车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区运营方案》政策解读
2024年12月12日,《庐山市城区路侧及人行道公共停车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区运营方案》(庐府办发〔2024〕53号)正式发布,(以下简称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试点背景
1.随着庐山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的稳步增长,我市汽车保有量的逐步增加,城市道路“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传统的道路停车管理以及配套服务的方式已不能满足我市汽车增长率及城市精细化管理需求。
二、试点目的
出台《庐山市城区路侧及人行道公共停车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区运营方案》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公共泊位资源有偿使用经济杠杆的作用以及市场化运营和科学技术手段,避免部分人群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逐步引导全体市民形成绿色出行、规范停车这一良好行为,改善乱停乱放、道路交通拥堵状况等状况。通过本次试点,探索我市运营、管理、服务新模式。
三、试点的主要依据
《庐山市城区路侧及人行道公共停车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区运营方案》的起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订)、《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15年修正)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神,同时借鉴吸收了九江市、武宁县、彭泽县、吉安市万安县等周边城市制定相关停车办法、条例相关方案政策。、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次由庐山市城区停车秩序集中整治专班办公室统一联络、协调组织市交管、城管、住建、自然资源、财政国资、发改人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市属国企,通过前期数据研判、实地调研分析、集中讨论,拟以庐山市紫阳路及南康大道为本次试点区域范围(紫阳路人民大会堂至工商银行路侧公共区域泊位,南康大道工商银行至原市中医院沿线人行道公共区域人行道泊位)开展试点方案起草。本《方案》从制订到出台全过程,我们坚持走实走到位合法程序,经过深入调研、召开专题研讨会,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等一系列程序,最后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庐山市城区路侧及人行道公共停车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区运营方案》,并以政府办文件印发实施。
五、停车经营服务单位的责任和服务义务
1.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标牌,向社会公示停车位的设置地点、停车种类、收费时段、收费模式、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
2.采取“有人值守,电子支付”模式,现场引导员负责规范停车秩序,指导车主使用“庐易停”小程序方式缴费。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手机APP实现车主自主缴费。同时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手机APP也可实现预缴费、寻找车位、车辆管理、停车记录查询等功能。
3.安排收费人员每日至工作地点巡查,保障停车位、行车通道和人行通道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要求,车辆停放方向一致。
六、收费标准及免费使用车辆
1.免费时段:晚19:30分至早07:30分;
2.试点区试行收费:
路侧、人行道停车位30分钟内免费,首小时2元,1小时后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满12小时后,按收费时段累计计费,全天13元封顶。
2.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环卫作业车、殡葬车等车辆和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的残障人专用机动车免收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