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司法局四举措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
2019-11-28
来源:
庐山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统筹推进、分类实施为原则,以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行政公信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从监管到宣贯的各项行动,将信用建设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各环节,实现了“诚信+法治”融合互促良好局面。
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推进诚信政府先行。始终坚持以抓自身诚信为牵引,树立诚信司法行政新标杆,狠抓信用体系建设,成立以信息化办公室为主导,相关处室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小组。截止今日,利用政府网站、微信等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近百条,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二、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建立行业诚信档案。司法行政系统建立涉及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以及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清单。深化信用信息运用与共享,将信用记录的优劣作为评先评优、财政资金补助、资质审核认定的重要依据。以律师行业诚信档案建立模式为基础,推进全市各类法律服务行业信用建档工作。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星级信誉行业。在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法律援助审批等六大领域建立信用承诺机制。
四、深入信用政策宣传,营造良好守信氛围。通过“法治庐山市”微信公众号,结合“宪法宣传周”广泛开展讲诚信重信用活动。2019年以来,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各类宣传展板20余块,接待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营造全市尊法守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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